Search

「一生一屋」 如何節稅

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,如果符合規定,可以申請一...

  • Share this:

「一生一屋」 如何節稅

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,如果符合規定,可以申請一生一次10%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,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還可以辦理重購退稅,然而上述優惠仍不足以完全照顧有多次換屋需求的民眾,因此催生了政府在98年12月30日修正通過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也就是俗稱「一生一屋」的規定。


「一生一屋」的規範如下:

1. 已享受過「一生一次」(土地稅法第34條第4項)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。

2. 面積限制在都市土地15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350平方公尺以內。

3. 出售時除了要出售的自用住宅外,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已無其他房屋。

4. 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。

5. 出售前,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並設籍在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。

6. 出售前5年內,無供營業或出租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讓所有鄉民們共同參與鄉政討論、反應鄉里間各式問題的平台
View all posts